close

    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台灣掀起一股「追殺物價上漲元兇」運動,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、再到司法檢調、民代、再到媒體,大街小巷的尋找調漲物價的商家,一旦找到則從道德勸說、行政處罰、甚至到司法侍候,全部都來了,至於媒體的口誅筆伐就更不在話下。這種盡乎變態的「物價麥卡鍚主義」,有道理嗎?

     從心理面來看,可以理解在經濟走弱、「萬物齊漲,只有薪水不漲」情況下,大眾對任何物價調漲,易產生強烈的心理反應;在此壓力下,民選的政府似乎無可避免的就要有所回應,因此,我們就看到許多不可思議的情況。

     例如,原本政府調降奶粉關稅,但業者未回應降價,就讓政府「很不爽」,不斷出言警告。奶粉業者亞培有意在七月漲價七%,行政院說去年十月亞培才漲價過,現在不該漲。行政院還出言警告業者,「如果敢漲就開罰」;嚇得業者忙說「會積極配合政府」。今年端午,由於原料有上漲,某大超商的粽子漲三成,又被批為「哄抬物價」。台中護理之家漲價一成,台中市政府批評是「不合理調漲」,威脅要送公平會,業者馬上允諾調降,官員說這種方式是要「防止不當漲價」。

     最匪夷所思者是六月十五日,高檢署指揮全國檢察署與七十九個行政機關、警調等司法警察單位,動員二百多人,針對五十一個地點,查緝是否有故意哄抬物價、囤積物質等不法行為。民進黨立委李應元甚至指責行政院竟然有意動員憲兵去查緝物價。至於媒體的公審,則更不在話下;某一小地區的某一小飲食店漲價五元,也能讓媒體大報特報,訪問小商家為何漲價?質問其自問有道理嗎?

     這般如抓匪諜般的抓漲價商家,太超過了吧!政府調降奶粉關稅,業者有簽約承諾降價嗎?除了公用事業費率,確實受到法令約束,不得隨意調漲外,台灣有那一家企業商家、那一項商品,要政府核准才能漲價?如果廠商成本未增加,難道就不能漲價嗎?這又是那一條法令的規定?

     台灣經濟社會的構成最重要的基礎之一,就是自由市場機制;在這個機制內,企業與商家可以各憑本事,創造吸引消費者的商品;至於價格要訂得高還是訂得低,商家需要的利潤到底多少,則是任憑商家決定─或是更確切的說,是由市場決定。一個爛商品,商家硬是要拿高利、訂高價,最後一定被市場淘汰;一個得到消費者接受的商品,商家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,也可以基於提高毛利的目的而調漲,埋單與否是由消費者決定,絕對不是政府或司法單位去認可、查證說商品成本未增加,因此不能漲價。

     我們可以說,現在全台各界齊心在搞的抓出漲價商家,實在是既無法令支撐、又無理論支持,說句不客氣的話:簡直是胡鬧!而且是政府帶頭胡鬧。

     對交易活動,政府的職責是:該維持良好的交易秩序、確保合約執行,但絕非維持「合理價格」--因為政府無法決定什麼是合理價格,也無法估計出每一種商品、產業的所謂「合理利潤」同樣平板電腦,美國蘋果的毛利可以高達五成,其它廠商頂多一成上下;蘋果的iPhone毛利也近五成,宏達電三成,其它手機廠毛利可能低到一成以下。這有什麼道理呢?事實上這就是世界經濟體系的運作法則,技術佳、創意好、有本事,你就拿高利吧。而裁判者則是全體消費者。政府能作者,頂多是如農產品市場,政府以平準方式在農產品高時釋出農產品,這種方式還是可歸類為市場行為的一種,而非硬綁綁的行政干預指導。

     我們並非提倡古典的自由放任主義,也知道市場機制有其不足之處,需要政府介入。但這主要是指市場運作造成的外部成本(例如汙染、破壞環境等),難以在市場價格中反映,才需要政府介入,絕對不是指政府可以變成價格決定的仲裁者。這波「物價抓鬼」,是可以收場了!

本文出自 健康醫藥 – 遠離慢性病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henlcy 的頭像
    chenlcy

    魚丸的正妹新聞報導

    chenl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